一、培训费补贴申领程序

(一) 开班申报。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与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方案,提前15向市人社局提出开班申请,按要求提交学员身份证明、考核条件等材料。

(二) 班期审核。市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在培训结业并完成专业技术等级考核30日内取得全国统一制式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名单培训和考核情况报送市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

(三)补贴拨付。市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公示,按程序拨付至培训机构。

二、生活费补贴申领程序

(一)补贴申请。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培训机构向市人社局提出生活费补贴申请。

(二)补贴发放。市人社局对申请人员身份、培训等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拨付给个人。

注: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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