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费补贴申领程序
(一) 开班申报。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与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和方案,提前15日向市人社局提出开班申请,按要求提交学员身份证明、考核条件等材料。
(二) 班期审核。市人社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开班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在培训结业并完成专业技术等级考核30日内,将取得全国统一制式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学员名单、培训和考核情况报送市人社局,提出补贴申请。
(三)补贴拨付。市人社局对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公示,按程序拨付至培训机构。
二、生活费补贴申领程序
(一)补贴申请。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培训机构向市人社局提出生活费补贴申请。
(二)补贴发放。市人社局对申请人员身份、培训等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拨付给个人。
注: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其他人员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两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高等级补贴的,不得享受低等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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